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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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9-25

  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录取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且全部档案在校)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年级认定以取得入学资格的时间为准。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用于参评并获奖的同一成果不得用于再次参评。

  二、工作要求 

  业绩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以学校正式下发通知落款时间为准。 

  三、评审机构 

  研究生奖助学金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日常事务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组织初评等工作。 

  四、 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院初评与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向学校推荐。在初评过程中,应及时公示评审方案、初评名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在学院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并给予答复。   

  3、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的初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审定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 

  1、自主申报。申请人准备科研业绩材料(论文、专利、竞赛奖励等);对照学院公布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定细则》(附件2)自评打分: 

  ①打印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附件3); 

  ②打印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即可); 

  ③评分表中对应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务必按顺序排放(注:每个佐证材料都需用铅笔在左上角写明哪一个项目、第几条加,加多少分); 

  ④填写《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附1)文档交至班长汇总; 

  注:所有自评分数均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否则无效。 

  ①-③依次装订成册纸质版9月23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各班班长处进行审核,之后由班长9月23日晚上22点之前统一上交至逸夫楼528辅导员处。 

  2、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推荐人选,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3、学院将公示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签章的纸质版,以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