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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11-27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3.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6.凡符合以上五种情况之一者,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3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三、限制条件

1.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2.除转入人数占比超过当年招生学生数30%以上的专业外,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

3.学院结合各自专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学生需求等现实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及考核方式,并依据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排名作为审批学生转入的重要依据。        

四、程序及日程安排

1.11月26日前。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填写《学生转专业(转出、转入)情况汇总表》(附表1),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11月27日前经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实施方案”。

2.11月28日至12月1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表2)并附相关材料提交到逸夫楼528刘桓麟老师处。12月3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院务会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报拟转入学院。12月5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院形成审查通过名单并填写《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附表3),于12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12月11日至16日。学院组织专门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院务会研究同意后于12月18日前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4)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转入学生材料后报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名单在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相关同学下学期(具体时间见转专业公示)到崇德楼503室学籍科办理专业异动手续。专业异动前,学生不得缺席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5.公示无异议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五、特别说明

1. 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公布,批准转入学生名单一经院务会确定,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解释。

2.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3. 被批准转专业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4.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六、本方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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