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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11-07
1. 第四届的申报范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已申报过第三届的参评者不得参加第四届的申报。
2.申报材料中要求的“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是指:参评者须将实习实践期间的内容、成效等进行凝练,以讲述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参评者入选表彰名单,“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将作为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材料。
3.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