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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开展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11-04

学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99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现启动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和2016年立项建设的第八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年度建设检查。现将有关申报和年度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或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限额

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由高等学校牵头组织,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可在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四)项目管理

1.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有必要,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湖南省第九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名单。

2.全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要求进行管理,各建设单位须按时向学校提交年度建设报告。

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检查

1.检查对象:2016年立项建设的第八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林业工程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风景园林学院的湖南省森林植物园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的工业设计工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2.检查内容要求:撰写年度建设报告书,一式两份,内容按顺序包括创新基地一年中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使用、产业化和基地建设情况等。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力量申报和年度建设检查,并于201611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年度建设报告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研究生院30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18769861@qq.com。联系人:郭屹,联系电话:0731-85623032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表

2.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年度建设报告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6114

2017年创新基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