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 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全日制 2017 届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比例:毕业研究生总数的 4%以内。
三、推荐名额分配:
湖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产生,各学院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 40%的比例推荐。
四、推荐条件:湖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推荐条件,除具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之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
以上奖励者优先。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要求、规模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自主创业方面的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根据 2017 届毕业研究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五、推荐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并向学校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2.请各学院于 3 月 9 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表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表 2)各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306 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表 2、表 4)发送至邮箱 2730542326 @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人:吴家钰, 联系电话:85623266、62576。
附件:1.《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 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7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 2017 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部)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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