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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7-03-23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9周(2017年4月24—2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中考试安排表已发,请各单位将相关的考试安排通知教研室和各行政班级,同时报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人员,并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监考安排发送到考试中心邮箱。

3.期中考试安排表中的监考老师1基本上由课程所在学院提供1人监考老师2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供实行交叉监考。请按表中指定的考场填报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是学校的正式职工,尽量不要请年纪太大的老同志,否则出了事故教务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请督促各教研室做好科学命题工作,应于2017年4月14日前提交试题卷到教务处考试中心,试题卷包括A、B、C卷的电子文档和A、B卷纸质文档、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的审查单和细目表(C卷时长统一为100分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监考人员培训工作,教务处和督导团将详细记录好各类监考失职行为,作为对各教学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重点之一。

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学生进入考场, 对已坐在教室的学生必须重新调整座位,仔细核对考生身份(查看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携带的物品(如移动电话、包裹、书籍及其他材料)必须统一放到指定的位置。

7.请各单位加强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各单位教学和学工负责人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另有安排表,有巡考费)轮流到考场巡查督导,严防考生违纪。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8.所有必修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结束后,请相关人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成绩提交和试卷分析、考核材料归档工作。

9.加强重修管理,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的重修考试各任课老师必须严格按统一标准阅卷,各教学单位也应加强对重修的管理。

特此通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

O一七年四月五日




2017春9周学院巡考安排.xls
2017春季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