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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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11-2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1.允许申请转出原专业的条件(须符合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在申请转专业之前,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或专业类)前5%者。

必备证明材料: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认定证明。(注:以教务处成绩单为依据,课程门数差异等因素均不考虑)

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认可同意者。

必备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经学校及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必备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2.允许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的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符合就读专业的转出条件,且获得转出学院批准者。

符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并同意接受该专业组织的考核者。

3.不予申请转专业条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已完成本科二年级者。

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受学院、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

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转出工作流程

公布实施方案。

20241128日,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布实施方案。

接受申请。

接受转出申请:202412217:3012317:30,符合本实施方案之允许申请转出原专业条件的学生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及必备证明材料至逸夫楼528丁婧琳老师处。

接受转入申请:202412417:3012517:30,已获准转出的学生提交原学院签字、盖章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逸夫楼528丁婧琳老师处。

资格审查及拟转名单公布。

申请转出资格审查:2024124日~125日,学院院务会审查申请转出学生资格,202412514:00之后通知批准转出学生。

申请转入资格审查:2024126日~127日,学院院务会审查申请转入学生资格,于127日~129日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

转入考核及名单确定。

20241210日~1211日,学院组织符合转入条件学生考核,20241211日~1212日,学院院务会确定转入名单,于20241213日报教务处。

三、特别说明

1.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公布,批准转入学生名单一经院务会确定,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解释。

2.方案仅适用于2024秋季学期在籍的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3.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4.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5.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1125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