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1.允许申请转出原专业的条件(须符合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⑴在申请转专业之前,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或专业类)前10%者。
必备证明材料: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认定证明。(注:以教务处成绩单为依据,课程门数差异等因素均不考虑)
⑵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认可同意者。
必备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
⑶经学校及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必备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⑷经学校及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2.允许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的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⑴符合就读专业的转出条件,且获得转出学院批准者。
⑵符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并同意接受该专业组织的考核者。
3.不予申请转专业条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⑴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⑵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⑶受学院、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⑷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⑸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
⑹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转出工作流程
⑴公布实施方案。
2024年11月28日,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布实施方案。
⑵接受申请。
接受转出申请:2024年12月2日~12月3日,符合本实施方案之允许申请转出原专业条件的学生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及必备证明材料至逸夫楼528丁婧琳老师处。
接受转入申请:2024年12月2日~12月3日,已获准转出的学生提交原学院签字、盖章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逸夫楼528丁婧琳老师处。
⑶资格审查及拟转名单公布。
申请转出资格审查:2024年12月4日,学院院务会审查申请转出学生资格并通知批准转出学生。
申请转入资格审查:2024年12月4日,学院院务会审查申请转入学生资格并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
⑷转入考核及名单确定。
2024年12月5日~12月6日,学院组织符合转入条件学生考核,2024年12月9日,学院院务会确定转入名单并报教务处。
三、特别说明
1.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公布,批准转入学生名单一经院务会确定,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解释。
2.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3.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4.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秋季学期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