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文件传达和动员工作,按照条件选拨推荐相关老师,具体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尚超
联系电话:85623219,18684671426
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2日
附件:
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四批
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
国家有关部委人事司,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党委,有关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及中央企业驻苏机构,省有关企业党委,省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发展和人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我省各地与贵单位之间的科技人才合作,今年,我省将实施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计划。现就成员人选推荐工作商请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是省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及中央企业驻苏机构,省有关企业,国家和省有关单位。
二、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二)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管理岗7级职员以上职务;机关人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任职安排
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挂任职务。
科技镇长团长负责分管成协管派驻地区的科技、人才工作。任职从2021年8月起,时间一般为2年。科技镇长团团员负责分管成协管派驻单位的科技、人才工作,任职从2021年8月起,时间一般为1-2年。
四、有关事项
请根据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计划需要,结合我省各地产业特点,组织有关人员中报。注重从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优秀人才中推荐。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最终选派人选,将根据与我省各地对接的具体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6月20日前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并进入“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同时下载打印《江苏省第十四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盖章后请用EMS寄往江苏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和推荐表电子文本可在网站下载)。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张杰、胡勇,025-83309766;邮编:210013;邮箱:jszzbrcc@163.com。
特此致函,感谢贵单位大力支持!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