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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04 11:29:00 点击次数:0

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科技处关于教育厅科研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下同)结题工作的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上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相关研究成果如果是专著须提供原著;如果是论文提供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分开普通装订。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将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15A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议

学校将组织3-5名专家对本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进行推荐验收。

三、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点击结题登陆系统,凭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入系统后上传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专著只上传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只上传首页和已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页面(建议扫描成彩色的PDF文件格式),系统将于202166日以后开放。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结题只接受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立项项目的结题。

2、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结题材料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与之一致。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4、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15日之前上交科技处或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5、教育厅将在12月份对2017年立项的科研项进行清理,未结题的将做撤项处理,并扣减学校次年申报指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明龙(科技处)    85623153    znlkjc@163.com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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