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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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7-03-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的程序、内容、形式及分值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综合面试考核等,其中综合面试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25分钟。

(一)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学校研招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资格审查地点设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资格审查时间为322日。    

(二)考生体检

体检由校医院负责。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一次调剂考生体检时间定在322日,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

(三)专业课笔试

所有考生在进入考场时,持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经设位于门口的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

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时间:323日上午830-1030

地点:资格审查时参看研究生院发布的公告。

各专业、领域笔试复试科目请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综合面试

所有考生在进入考场时,持初试准考证、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件经设位于门口的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

1.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3)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42017年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5)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2.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审核政审材料,必要时派人调查或审查人事档案)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3.考核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含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具体内容为: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所有考生的英语面试内容均为外语听说能力(听力、口语)。

5.英语听力口语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要保证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25分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各个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6.加试: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二)须加试数学(如初试报考专业为“林业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相同或相近的,且调剂到我院“林业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方向的可以不加试数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不达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时间:3248:30——10:30,地点:逸夫楼540

 

面试安排:

木材科学与技术:时间:323日下午13:30,地点:逸夫楼一楼木材会议室;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时间:323日下午13:30,地点:逸夫楼131化工原理仿真室;

化学工程与技术时间:323日下午13:30,地点:逸夫楼239

 

三、复试要求

所有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即以考试作弊处理。

考生在笔试时,应将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置于桌子左前方供监考教师核查。

四、录取的原则

   (一)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择优指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1.初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1.5+业务1+业务2]/6* 60%

   2.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听力+口语)*10%+面试成绩*20%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者;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

4.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5.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者;

6.英语和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7.加试不合格者(未达60)

8.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9.体检不合格者(含心理健康考察)

10.经查实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

五、其他

    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向复试领导小组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出书面异议书并提供联系电话,除需要长时间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外,复试领导小组在受到异议书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31-85623307,13875886635

本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17

2017年材料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安排表.xls